會員福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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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陽敬老活動申請辦法
2014.10.28
  • 宗  旨:本會為發揚傳統美德,保有固有孝道,實現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理想,特訂定本辨法。
  • 申請資格:凡本會會員入會滿一年以上者之直系之親父母、養父母年滿七十五歲以上者均可申請。
  • 申請期限:每年農曆8月1日至8月20日止,逾期不予受理
  • 申請證件:填具申請表乙份、父母戶籍謄本乙份、會員證、私章、會員身份證影印本。(凡會員家屬同一人者以一人申請為限)
  • 經費來源:由福利互助會科目項下開支。
  • 經本會理事會議審查合格者,由本會於重陽節前夕贈送精美紀念品乙份,以示敬老之意。
  • 本辨法提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,並呈報新北市政府核准後實施,修改時亦同。